家庭健康指导师职业能力评价项目公告
一、立项背景
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2〕11号)等文件精神,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联合国家心理健康网,开展家庭健康指导师职业能力评价项目,促进家庭、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人才培养,促进完善家庭教育、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这一全方位干预健康问题和影响因素的规划实现。
二、评价单位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与国家心理健康网联合评价。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成立于2001年9月19日,是经国家民政部批准注册的社会组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为业务主管部门。中心以推动健康与卫生领域的新概念、新思路、新技术和新方法为己任,以服务于公众健康为宗旨。业务范围包括健康与卫生领域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成果转让、科技咨询与服务、科技成果评估、学术交流、教育培训以及科学知识传播和普及等。
国家心理健康网是由财政资金创建,原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文化发展中心主办,2025年7月国家心理健康网业务主管单位由原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文化发展中心变更为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心理健康网的定位为国家级心理健康指导的专业官方网站,通过主动践行健康中国行动,广泛传播心理健康科学理念和科学知识,成为国内权威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及国内专业的心理健康产业多元化整合平台。国家心理健康网致力打造国家级心理健康服务平台,积极为中国心理健康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三、评价对象
(一)儿童青少年监护人。
(二)各层面、各层次的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即:大、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在职的一线教师及管理人员。
(三)从事妇女儿童、婚姻家庭、心理咨询、社区服务的工作人员。
(四)工会、妇联、共青团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五)各个层级的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人员。
(六)教育培训机构的负责人、一线教师及管理人员。
(七)志愿从事家庭健康指导师职业的各界人士。
(八)将要从事教师职业以及有志从事家庭健康指导师教育事业的在校大学生。
(九)青少年活动中心、家政服务中心、青少年教育培训机构、保健教育服务机构等相关工作人员。
四、评价内容
根据家庭健康相关标准、行业规范及专业体系,由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与国家心理健康网共同组织家庭健康指导专家,经专项研讨与论证,制定家庭健康指导师职业能力评价的内容范围如下:
五、评价计划
2026年度家庭健康指导师职业能力评价计划
六、评价流程
第一步:具备组织资格的单位统一提交评价申请,本评价暂不受理个人报名。
第二步:申请单位根据要求提交参评人员信息及相关材料。
第三步:评价组织单位委托专业考试机构,依据评价标准及内容范围进行命题,并按统一安排组织实施考核。
第四步:考核合格者信息录入国家心理健康网证书查询系统,由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心理健康网联合颁发相应证书,并出具考核评价报告。
七、评价报名材料
(一)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扫描件;
(二)一寸彩色电子版证件照(蓝底)。
八、证书样本
考核评价大本证书
考核评价小本证书
特别说明:本证书非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九、证书查询
国家心理健康网证书查询系统地址:
https://www.cnnmh.cn/query.php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证书查询系统地址:
https://www.healthtt.org.cn/site/term/27.html
十、培训建议
(一)培训机构应依据评价内容范围,选聘具备相应资质与实践经验的专业师资开展培训工作,并确保培训总时长不低于120学时;
(二)家庭健康指导师职业能力评价及相关培训市场统一指导价为3980元/人(含职业能力评价服务费540元/人)。
(三)申报单位应向评价对象明确告知,本评价所颁发的证书为“职业能力评价证书”,不属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范畴。
十一、联系方式
1、业务联系:13920397110 燕老师 13911808296 张老师
2、监督电话:010-53658379 13910863444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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